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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的通知 | ||||||||||||
宁旅〔2015〕125号 关于举办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: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十佳导游”评选活动,现将《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宁德市旅游局 2015年7月31日 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十佳导游”评选活动,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: 一、活动目的 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,提升导游服务质量,打造一支遵守职业道德、诚实守信、格调健康、业务精通的导游队伍,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。 二、活动时间 2015年7月-9月10日 三、活动内容 (一)评选对象 1.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》,从事导游服务一年以上的人员。 2.持有景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,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的人员。 (二)评选条件 1.热爱祖国,拥护社会主义,无不良政治倾向; 2.热爱本职,精通业务; 3.严格履行导游员、讲解员执业规范,为游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,工作期间表现良好,游客评价优良,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; 4.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(含6分)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; 5.五官端正,举止得体,气质较好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。 (三)评选程序 1.推荐上报。8月4日前。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进行初选,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导游员、讲解员参加评选(最少三十名)。 2.资格审查。8月6日-7日。市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通过审查的候选名单进入网络投票。 3.网络投票。8月11日-8月21日。在媒体宣传平台公告候选名单,并统一在闽东日报、宁德网、宁德官方微信上开设活动专版和投票平台进行公众投票;公众投票前15名为入围名单。 4.组织决赛。8月31日。举办全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决赛。比赛成绩前十名拟为获奖名单。 (1)决赛时间: 2015年8月31日下午15:00—18:00 晚上19:00—22:00 (2)决赛地点:宁德师院学术报告厅 (3)决赛内容和形式:分四个项目,分别是形象风采(10分)、导游讲解(65分)、知识问答(5题、15分)、才艺展示10分。知识问答题库于8月11日在宁德旅游网发布,请自行下载。 5.结果公示。9月1日-5日。将拟获奖名单在闽东日报(宁德晚报)、宁德网、宁德旅游网进行公示(公示期5天)。 6.研究决定。9月10日前。通过公示的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,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。 (四)奖项设置与奖励 设十佳导游员、讲解员10名,奖金3000元;优秀导游员、讲解员5名,奖金1000元。 四、报名方式和申报材料 1.8月3日前,全市导游员个人向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报名,并提交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参赛选手登记表(附件2)及其图片资料。 2.入围决赛的导游,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需事先为每个参加决赛的选手准备1个讲解景区的DVD短片(长度5分钟),作为本地区决赛选手讲解背景,内容为我市3A级(含)以上景区、红色旅游、文化主题、风俗民情、都市风光、工农业旅游等项目。 五、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:宁德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:宁德师院旅游系 六、有关要求 (一)各地要高度重视举办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,落实人员、经费、设施设备,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确保评选活动圆满成功。 (二)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专门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,严把审查关,确保选手质量和评选活动质量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 (三)各地要广泛宣传、积极发动,进一步加强对导游员、讲解员的培训力度,做到以赛促学,以学促赛。通过精心策划,严密组织,切实把各项赛程办成从业人员岗位练兵的平台,以此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。 附件:1、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推荐参赛选手名额分配 2、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参赛选手登记表 附件1 宁德市十佳导游评选活动推荐参赛选手 名额分配 福鼎 5 屏南 5 蕉城 5 福安 5 柘荣 1 霞浦 2 寿宁 1 古田 1 周宁 1 宁德师院 4 合计 30
注:1、请统一如项填报此表,勿对表格进行修改变动。 2、请提交选手电子版照片2-3张。 (此件主动公开) 宁德市旅游局 2015年7月31日印发 |